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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按应税价1%给予购房补贴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2日 23:20   来源:中国网   发布者:叶知秋   阅读量:6687   
导读:日前,安徽省黄山市财政局,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黄山市中心城区2022年住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对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非住宅商品住房并足额缴纳契税的,受...

日前,安徽省黄山市财政局,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黄山市中心城区2022年住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

安徽黄山: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按应税价1%给予购房补贴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对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非住宅商品住房并足额缴纳契税的,受益财政分别按计税价格的1%和2%给予住房补贴。

凡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黄山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非住宅商品住房,并全额缴纳契税的,即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和契税缴纳时间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按照契税计税价格1%的标准给予购房人财政补贴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按照契税计税价格2%的标准给予购房人财政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受理时间从2022年6月1日开始,到2023年2月28日结束因申请材料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等因素导致被拒或不予补贴的,相关损失由购买者自行承担

个人购房申请人在受理申请时,需要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购房合同,全款购房销售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如果购买者是未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可以代为申请法定监护人应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产权人有共有人的,应提供与产权人关系的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如果未成年人没有自己的银行卡,允许提供法定监护人的银行卡代替

单位购房申请人应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全款购房销售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单位银行账户,法定代表人及具体经办人员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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