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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首套房公积金贷结清的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由50%降至40%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9日 10:42   来源:中国网   发布者:谷小金   阅读量:8367   
导读:8月8日,安徽省阜阳市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本次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发文之前已完成网签买卖合同签订的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文件称,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

8月8日,安徽省阜阳市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本次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发文之前已完成网签买卖合同签订的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文件称,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凡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下调至30%。

文件称,凡符合阜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双方均缴存的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二孩、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至少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其他材料执行阜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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